献血是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,是一种无私奉献,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,“予人玫瑰,手留余香”。让我们将爱心更广的传播,让社会充满奉献、充满爱心。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,青岛云南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联合青岛丰硕堂集团组织开展“爱心献血 情暖人间”无偿献血活动。下面,一起来了解一下此次活动吧。
3.参与献血的人员身体状况需符合以下要求:
(1)合理献血的最短间隔期为半年,若在半年内献过血的居民,请勿参与此次献血活动。
(2)献血者,男性体重须在50公斤以上,女性体重须在45公斤以上;女性月经期及经期前后3天暂缓献血。
(3)献血者须身体健康,没有传染病;献血者在献血前一周内,没有感冒发烧现象,没有服用任何药物;高血压、低血压不建议献血。
(4)献血前一天要养足精神,献血当天须正常饮食,切忌空腹献血。
4.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和献血证(第一次献血者不用携带献血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