%title缩略图

“根据民法典合同编491条规定,电子合同在一方下单时成立并生效,此时另一方不得拒绝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,更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合同……”5月26日晚上的直播间里,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宋琳、刘萃两位律师正在认真解答网友提出的关于网购的问题,法律问题随弹幕纷飞,律师一一细致解答,“市南普法直播间”正以其独特的形式发挥着普法作用。

%title插图%num

“市南普法直播间”由市南区委依法治区办、市南区司法局联合打造,是“八五”普法期间一项重要的创新工作,它将普法工作与时下流行的直播形式相结合,直播内容紧贴时事热点、群众关心,以“快解读”讲“热话题”,以“时效性”实现“实效性”。“市南普法直播间”设在微信视频号平台,直播前,在“法治好声音”公众号通过“直播预告”公布下期直播时间和主要话题,并向群众征集法律问题,方便解答群众疑惑、回应群众关切。直播过程中,除讲解主要话题外,还与观众实时交流,挑选问题现场答疑。直播结束后,将重点内容剪辑为小视频上传微信视频号,方便群众随时观看,最大程度发挥效果。

%title插图%num

“市南普法直播间”充分利用了市南区丰富的律师资源,根据每期直播内容,针对性地邀请辖区内优质律所的优秀律师作为主讲嘉宾,为观众讲解、答疑,让“专业的人解答专业的问题”,充分展现律师专业素养和公益担当,有力落实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。

“市南普法直播间”是市南区普法版图新的扩张,它与“法治好声音”公众号等线上普法阵地,与“六园十二街”等线下实体阵地,以及马上就要落地的“市南普法号”公交流动普法阵地一起,共同构成了“普法元素满市南”普法大格局,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普法产品,不断增强群众对普法服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,让法治精神真正走进千家万户、滋润群众心田。(通讯员:吴姝瑶 高俊飞)

%title插图%num

作者 张旭

发表回复
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

Optimized by WPJAM Basic